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文件要求,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河南省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要求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能源使用情况、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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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生产规模  | 
            			
            				 中药提取浸膏19.832t/a(全部自用)、中药膏贴剂2.12亿贴/年、西药胶囊8.6亿粒/年、西药片剂8.18亿片/年  | 
            		
| 
            				 企业所在地址  |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冬青街34号  | 
            			
            				 法人代表  | 
            			
            				 洪观银  | 
            		
二、能源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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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2023年用量  | 
            		
| 
            				 1  | 
            			
            				 新鲜水  | 
            			
            				 m³/a  | 
            			
            				 28496  | 
            		
| 
            				 2  | 
            			
            				 电  | 
            			
            				 kWh/a  | 
            			
            				 2561200  | 
            		
| 
            				 3  | 
            			
            				 天然气  | 
            			
            				 m³/a  | 
            			
            				 168285  | 
            		
三、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
| 
            				 序号  | 
            			
            				 名称  | 
            			
            				 2023年用量  | 
            			
            				 用途  | 
            		
| 
            				 1  | 
            			
            				 乙醇  | 
            			
            				 58559L  | 
            			
            				 中药贴剂类产品辅料  | 
            		
四、审核前排污情况
| 
            				 类别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名称  | 
            			
            				 治理措施  | 
            			
            				 排放浓度  | 
            			
            				 执行标准  | 
            		|
| 
            				 废气  | 
            			
            				 有组织  | 
            			
            				 锅炉烟气排放口DA003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 
            			
            				 低氮燃烧+烟气循环  | 
            			
            				 颗粒物≤2.5mg/m³ 二氧化硫:未检出 氮氧化物≤21.74mg/m³ 林格曼黑度<1  | 
            			
            				 颗粒物:5mg/m³ 二氧化硫:10mg/m³ 氮氧化物:30mg/m³ 林格曼黑度:1  | 
            		
| 
            				 综合制剂车间排放口DA004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布袋除尘器+UV光氧+活性炭  | 
            			
            				 颗粒物≤2.3mg/m³; 非甲烷总烃≤5.64mg/m³  | 
            			
            				 颗粒物:10mg/m³ 非甲烷总烃:60mg/m³  | 
            		||
| 
            				 制剂车间排放口DA005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3.4mg/m³  | 
            			
            				 颗粒物:10mg/m³  | 
            		||
| 
            				 提取车间排放口DA006  | 
            			
            				 非甲烷总烃  | 
            			
            				 两级冷凝+UV光氧+活性炭  | 
            			
            				 非甲烷总烃≤4.52mg/m³  | 
            			
            				 非甲烷总烃:60mg/m³  | 
            		||
| 
            				 危废间排放口DA007  | 
            			
            				 非甲烷总烃  | 
            			
            				 活性炭吸附  | 
            			
            				 非甲烷总烃≤3.42mg/m³  | 
            			
            				 非甲烷总烃:80mg/m³  | 
            		||
| 
            				 无组织  | 
            			
            				 生产过程与污水处理站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污水处理站安装有活性炭吸附设施,生产过程加强引风收集  | 
            			
            				 氨≤0.48mg/m³; 硫化氢≤0.007mg/m³; 臭气浓度<10; 颗粒物;≤0.332mg/m³; 非甲烷总烃≤1.92mg/m³  | 
            			
            				 氨:1.5mg/m³ 硫化氢:0.06mg/m³ 臭气浓度:20 颗粒物:1.0mg/m³ 非甲烷总烃:2.0mg/m³  |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化学需氧量、pH 急性毒性、总氮 悬浮物、氨氮、BOD5、总磷、总有机碳  | 
            			
            				 UASB+两级A/O+絮凝沉淀处理后排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  | 
            			
            				 pH:7.1~7.3 色度:2 悬浮物:6~8mg/L 总磷:0.54~0.64mg/L 总氮:11.1~11.6mg/L 总氰化物:未检出 氨氮:1.32~1.92mg/L 化学需氧量:37~45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11.3~12.8mg/L 动植物油类:未检出 总有机碳:8~8.5mg/L  | 
            			
            				 pH:6~9 悬浮物:30mg/L 总磷:0.5mg/L 总氮:20mg/L 氨氮:10mg/L 化学需氧量:60mg/L BOD5:15mg/L 总有机碳:20mg/LL 
  | 
            		|
| 
            				 固废  | 
            			
            				 纯水制备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由市政环卫及时清运  | 
            		|||
| 
            				 废气处理  | 
            			
            				 废UV灯管(不含汞)  | 
            		|||||
| 
            				 污水处理  | 
            			
            				 污泥  | 
            		|||||
| 
            				 中药提取  | 
            			
            				 中药提取残渣  | 
            		|||||
| 
            				 危废  | 
            			
            				 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设备检修  | 
            			
            				 废机油  | 
            		|||||
| 
            				 实验室  | 
            			
            				 实验室废液  | 
            		|||||
| 
            				 生产过程  | 
            			
            				 废药物药品  | 
            		|||||
| 
            				 噪声  | 
            			
            				 泵、风机等  | 
            			
            				 噪声  | 
            			
            				 采取有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  | 
            			
            				 昼间≤58dB(A) 夜间≤46dB(A)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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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制剂车间排放口DA005污染物排放浓度根据郑州市通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郑通环检第ZZTB-2023-11015号检测报告填报; 锅炉烟气排放口DA003污染物排放浓度根据郑州市通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郑通环检第ZZTB-2023-12157号检测报告以及企业2023年12月22日锅炉烟气连续在线监测填报; 综合制剂车间排放口DA004、提取车间排放口DA006、危废间排放口DA007、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郑州市通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郑通环检第ZZTB-2024-01163号检测报告填报。  | 
            		||||||
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郑州市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备案,公司每年均开展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厂内涉及的环境风险单元均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并安排人员定期巡检。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部长 联系电话:0371-67848356